投资界4月27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发布公告,自《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后,新增四家股权投资企业完成备案。
这四家企业为春华秋实(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对应的管理机构为春华秋实(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应管理机构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应管理机构昆吾九鼎(北京)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希望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应管理机构北京厚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据悉,在《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前已有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弘毅投资产业一期基金,北京弘毅贰零壹零股权投资中心,华人文化产业股权投资(上海)中心等多家机构完成备案。
发改委于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模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股权投资企业需到发改委进行备案,针对的试点地区为北京、上海、天津三市及江苏、浙江、湖北三省。
通知中将自愿备案改为强制备案,内容包括规范发展和备案管理两个部分,内容覆盖了基金的设立、募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备案程序,同时涵盖了行业自律监管等。
自2008年6月开始,我国先后在天津滨海新区、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开展了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的先行先试工作。发改委认为,通过试点,目前有必要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对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的募资和投资运作进行规范和指导,促进试点地区股权投资市场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